清华附中文昌学校“莘莘楼一楼食堂后厨视频监控采购”项目公告
来源:清华附中文昌学校 | 日期:2021-12-21 | 浏览:895 次
清华附中文昌学校莘莘楼一楼食堂于2021年10月投入使用,根据食品安全工作相关要求,食堂后厨需要安装“互联网+明厨亮灶”系统,以实现家长及社会参与食品安全管理和监督,有利于加强校园食堂食品安全。
一、项目概述
1.项目名称:莘莘楼一楼食堂后厨视频监控采购项目
2.项目内容:清华附中文昌学校莘莘楼一楼食堂“互联网+明厨亮灶”系统所需的视频监控设备,需求清单如附件所示。
3.采购控制价:9.26万元
4.交货时间:签订合同后30天内。
二、资质要求及提交材料
(一)参与资格要求
参与报价的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,具有设备采购或计算机类设备集成能力,不接受联合体。
(二)报名资料
1.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。
2.企业概况及业绩材料。
3.最近1年内任意3个月完税证明(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,银行缴款单代替无效,拍照模糊不清视为无效,企业成立不足3个月从成立月份算起)。
4.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、法人委托书及相关资格证件复印件;
5.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申明函(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,格式自拟)。
6.必须为未被列入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失信被实行人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( www.ccgp.gov.cn ) 的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”的供应商等共4种截图;(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。查询截止时间: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报价材料截止时间前)。
7.报价清单(按附件格式)。
8.其他要求
(1)申请企业保证本项目不转包、不违法分包承诺书(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);
(2)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,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申请。
以上所有上交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,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序号顺序装订提交。不接受联合体报名,报名单位对所提供的一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。
三、工作步骤
1.参与报价的企业提交资料和报价。
2.采购方选取采购报价确定供应商。
3.采购方与供应商签订合同。
4.采购方与供应商共同完成项目的后续建设、验收、支付等工作。
四、相关说明
1.从完全满足采购清单需求的报价中选取价格最低供应商,不入围的单位不再另行通知。
2.报价超过采购控制价将视为无效报价。
3.所有资料用档案袋密封并盖章邮寄或现场提交,现场提交需提前打电话提交确认。
五、材料上交时间、地址及联系方式
时间:2021年12月21日—2021年12月27日18:00前(法定工作时间)
地址: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航天大道189号清华附中文昌学校行政管理中心办公室
联系方式:林老师 0898-63387813(法定工作时间)
附件1:清华附中文昌学校莘莘楼一楼食堂后厨监控项目采购需求清单
清华附中文昌学校
2021年12月21日